关于2015年度医药费结束报销的通知
【来源:公共保障部 编辑:方平 时间:2016-03-07 浏览:】
各系(部、中心)、各部门:
2015年度老员工及教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在2016年3月底前结束,请各系(部、中心)、各部门做好相关通知,以防逾期,造成损失。
公共保障部
2016年3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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